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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對象
97學年度後(含)入學之大學部新生
護照理念
檢視多元學習之進度與完整性
培養多元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
建立人文素養與終身學習能力
護照效益
    記錄學習活動
    累積學習成果
    協助學習規劃
    證明學習成就
    鼓勵終身學習
學習內容分類
第一類活動_學習活動(含本校系所、本系實習醫院、醫護相關學公會等單位
所辦理之學習活動,
例如︰專題演講、病例討論會、學術研討
會或工作坊…等。)
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 註:非醫療專業性學習內容(例如︰相聲、戲劇、樂器演奏…等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每學期限總認證時數之20%
第二類活動_義(志)工服務(例如︰參與學校系所、社區或醫療機構之志願照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護服務、
醫護相關學公會等單位所舉辦之相關活動…等)   
學分確認
1. 本系學生每學年均應參與相關學習活動或義(志)工服務,完成本學習護
       照內容之認證,
第一類活動滿40小時以及第二類活動滿20小時後,始得
       進行綜合臨床實習。
2. 本護照採計時數方式認證,自入學後取得本護照始開始進行學習記錄。認證時數之計算標準為:
(1)參加第一類學習活動後並就該場活動提交「新學到的知識」及「對自己未來的應用」等二份心得,即可獲認證。
   1:參與活動時間超過30分鐘但未逾1小時,可獲1小時認證。
   2:通過英文檢定測驗達中高等(以上)考試、參加國內相關醫學會
     於公開場合進行口頭報告或壁報展示者,經證明可獲得
第一類
    
學習活動 4小時/次認證。
   3:通過校內語言中心培訓活動、參加國際專業性研習活動於公開
場合進行口頭報告或壁報展示者,經證明可獲得第一類學習活
8小時/次認證。
(2)參加第二類學習活動後並就該場活動提交「新學到的知識」及「對自己未來的應用」等二份心得,可獲認證。
1:認證時數以實際參與服務學習時間計之。
註2:志工訓練課程歸屬於第二類學習活動。
3. 認證時間︰請於每學期的第十七週繳交導師進行認證
   註:時數認證限當學期之學習活動或義(志)工服務,逾認證時間之時數
           將不再納入計算。
4. 申請導師認證時,請提具相關證明(文件或相片),再由導師簽章認證。
5. 申請綜合臨床實習時,須併附本學習護照。